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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开展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新增医疗收费标准的请示》[(2001)院务字第059号]收悉。为了适应临床医学发展的需要,给广大疾病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你院投资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开展了一系列新的医疗项目。根据你院实际成本,同时结合我市相关医疗机构的收费现状,经研究,对你院新开展的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以上价格于二00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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