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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万州潭獐峡等五个风景名胜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批复

市园林局:
  你局《关于申报万州潭獐峡等五个风景名胜区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渝园林文(2002)2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命名万州潭獐峡、渝北张关至白岩、酉阳乌江百里画廊、武隆天生三桥和垫江明月山风景名胜区为重庆市市级风景名胜区。

  二、请你局尽快会同有关区县(自治县)严格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鉴于以上5个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景观资源丰富,你局要会同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认真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加强景区内森林、植被、水域等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
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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