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你县《关于将诸佛乡政府驻地迁至双合场的请示》(彭水府文(200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诸佛乡人民政府驻地由诸佛岗迁至双合场。
  二、搬迁经费自行解决,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三、切实搞好双合场集镇发展规划,解决好饮水和排洪问题,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一方稳定。
二○○二年七月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