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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机械工业分行业“十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对机械工业发展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机械工业17个重点分行业(电工电器、重型矿山机械、石化通用机械、仪器仪表、机床工具、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机械、环保机械、食品和包装机械、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内燃机、电梯、汽车零部件、大中型客车、专用汽车、摩托车)“十五”规划,现正式发布实施。
  机械工业产品种类多、服务面广、行业特点各不相同。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分行业发展,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在两年以前即开始组织研究单位、中介机构、重点企业及有关专家开展分行业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我们对各分行业规划进行了大幅度修改补充和完善,突出了结构调整这条主线。本次发布的分行业规划对各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十五”期间的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各行业的发展目标、战略性结构调整重点和政策措施,形成了完整的“十五”行业发展思路,是《机械工业“十五”规划》和《汽车工业“十五”规划》两个国家级行业规划的细化和补充,对各地区和机械、汽车企业制定“十五”发展战略推进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是国家综合部门、金融机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用户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制定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重要参考。
  各单位在研究、实施本规划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函告我委行业规划司,我们还将就规划中确定的有关重大战略问题组织行业力量开展系列专题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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