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和环境质量总体评价水平,我局开展了“九五”期间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评选活动。
在省级环境监测站评选出“九五”期间省级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基础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1年9月3日-7日组织专家按照《“九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书〉评选方案》进行了评选,并将推荐的“九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奖”获奖名单上报我局。我局经过审定,确定了“九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奖”获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九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优秀环境质量报告书奖”获奖名单
一等奖:16名
江苏省、河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浙江省、厦门市、南京市、深圳市、哈尔滨市、沈阳市、青岛市、大连市、杭州市、成都市、长春市
二等奖:25名
北京市、江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海南省、河北省、湖南省、福州市、包头市、昌吉州、秦皇岛市、连云港市、黄石市、铜陵市、乌鲁木齐市、兰州市、西安市、广州市、荆州市、石家庄市、汕头市、金昌市、南昌市、嘉峪关市
三等奖:34名
陕西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安徽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上海市、吉林省、山西省、济南市、吉林市、赤峰市、张家口市、安阳市、九江市、海口市、太原市、大庆市、宁波市、合肥市、郑州市、湖州市、温州市、昆明市、开封市、南宁市、玉溪市、贵阳市、漳州市、桂林市、淮南市、齐齐哈尔市、南通市
舟山海洋和浙江放射两本专业报告书授予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