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农业部关于印发<
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不征税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税[2000]260号)和《海关总署关于下放部分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署税发[200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情况通知如下,有关远洋渔业项目的认定以此文为准。
一、2004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见附件)。
二、远洋渔业项目变更情况
(一)2003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第18项“加蓬”项目,取消大连国际合作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国际801、802、805、806”4艘船项目。
(二)2003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第22项“也门”项目,取消上海蒂尔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沪渔843、844”2艘渔船、中水远洋渔业有限责任公司“CNFC9502、9507、9508、9509、9510、9511、9512、9514、9515、中水9414”10艘船项目。
(三)2003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第25项“印度洋金枪鱼项目”,取消茂名海通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粤远渔139、140、315”3艘船斯里兰卡项目。
(四)2003年度第一批远洋渔业项目确认表,第26项“太平洋金枪鱼项目”,取消荣成市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鲁荣远渔17、18、19、20”4艘船斐济项目。
200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