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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杞菊地黄浓缩丸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黄山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杞菊地黄浓缩丸等价格的报告》(黄价字(2000)第145号)悉。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审核,现对杞菊地黄浓缩丸等药品价格暂核定如下:
  单位:元/瓶
  在国家新的药品价格政策出台后,按有关规定重新报批核定。
  以上价格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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