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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办),各港务局、海(水)监局、救捞局,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7年第1号)的规定,我部对第三批申请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通过资信登记,其中航务工程施工企业6个,航道工程施工企业1个,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在水运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中,要严格执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凡未通过交通部和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资信登记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水运工程(航务与航道工程)的投标”的规定,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附:航务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
   一、主营航务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二、兼营航务工程施工一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限陆域工程)
  三、主营航务工程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中港四航局第四工程公司
  2.日照港湾工程公司
  四、兼营航务工程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长江航道局
  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附:航道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名单
  一、兼营航道工程施工二级资信登记企业
  1.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需要补办航道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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