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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吉利花园一期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吉利花园一期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和平区贵阳路与西宁道交口承建的吉利花园一期19000建筑平方米框剪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1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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