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拟于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实施的在卫生部网站公示全国医疗机构信息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项目现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附件1表格形式和要求,认真填写本行政区域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对我部核准的筹建期已满,但未申请延期、亦未申请登记注册的,在备注栏注明。
二、对照附件2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项目名录,如不能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其准确、完整的信息或未见于附件2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有关信息,请及时进行调查并做出情况说明。
附件1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附件1文字版及有关调查结果、说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司;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ed2195@yahoo.com.cn 。
联系人: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曹 阳 010-68792196(兼传真)
李文婧 010-6879219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卫生部医政司医管处
邮编:100044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调查表(一)
序号 机构名称 合资(作)中方 合资(作)外方 投资总额 外方权益比例 合作期限 备注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调查表(二)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别 审批文号 批准时间 筹建期间 登记注册时间 运营情况 备注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调查表(三)
序号 机构名称 曾用名称 执业地点 床位(牙椅)数 诊疗科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