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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区、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气象部门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改进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事教育司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和认真研究,并根据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局领导的指示,对《气象部门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有关部分进行了适当修改。
  现将经局领导批准的《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人事教育司联系。

中国气象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科技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加快气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气象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结合气象科学技术、业务工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是从事'天气、气候与气象服务'、'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综合探测技术'、'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电子信息技术与通讯'以及'气象科技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和评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三、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研究员、业务技术正研级高级工程师和科技管理正研级高级工程师。

  四、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中国气象局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正研级评委会')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事企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五、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践行'三个代表',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气象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同时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学历(位)、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级技术工作满5年;
  2.获硕士学位,取得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级技术工作满4年;
  3.获博士学位,取得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研级技术工作满3年。
  (二)近3年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应符合人事部或所在省(区、市)政府规定的条件。
  (四)评审系列应根据现工作岗位申报,其中'一院八所'的科学研究岗位人员和国家级主要业务单位研究型岗位人员应申报研究员系列。
  评审专业应根据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和论文、技术报告情况,选择一个相应的专业。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的破格申报条件
  对学术、技术及管理水平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可破格申报评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者须在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一等奖。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0篇以上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中至少4篇被SCI、EI、ISTP(特邀)收录。
  3.承担业务技术把关8年以上,在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服务或省(区、市)以上政府组织的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两次以上省部级单位表彰、奖励者,或受到国家表彰、奖励者。
  4.在科技管理、拓展领域、技术开发与成果推广应用(如雷电防护、多普勒天气雷达应用开发等)中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社会、经济、生态效益非常显著,被省部级单位认可。
  学历破格原则上只能降低一个学历档次,资历破格一般控制在一年左右。除极个别优秀者外,学历、资历一般不能同时破格。
  (二)优秀年轻科技骨干的破格申报条件
  对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科技骨干(科研岗位35岁以下,业务岗位40岁以下),可破格申报评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者须在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得'西部气象优秀青年'称号者,或连续两届享受'西部气象优秀年轻人才津贴'者,或入选中组部'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者。
  2.得到5名以上(其中外部门2名以上)著名同行专家(院士或博士生导师)推荐(推荐意见要说明被推荐人在何领域表现出了突出的发展潜力),经司局级单位认可,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科研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或2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2)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或获得有关国际性组织重大科技奖励、国内外重要学术表彰奖励。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开拓新的气象科研、业务、服务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填补了气象工作某个方面的空白,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取得显著的效益。

 

分则
  七、研究员评审条件
  (一)经历能力要求
  在副研究员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
  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规律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2.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带领一支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或为气象科研、业务领域的拓展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撑。
  3.具有较强的争取科研课题的能力,作为主要技术骨干争取并承担过一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或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课题)。
  4.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二)业绩成果要求
  1.在副研究员任期内,撰写以下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1)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所著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特邀)收录2篇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一级核心期刊上不少于4篇。
  2.在副研究员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
  (2)在从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研究工作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3)在拓展气象业务领域的前期研究、开发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解决了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做出显著成绩,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认可。

  八、业务技术正研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一)经历能力要求
  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
  1.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地方需要和气象科学的发展状况,创造性地提出本专业业务技术发展方向。
  2.具有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承担实时业务技术把关工作5年以上,并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或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或在通信网络系统建设和业务运行保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或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气象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业务效益,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认可;或在气象科技服务中开拓了有重大影响的业务服务领域,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在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有一定影响的技术带头人,能带领一支团队创造性地解决气象业务发展中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提出有实际价值的业务、服务工作设想和实施方案。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课题)、工程技术项目以及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拓展业务工作领域、科技服务领域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开拓新的业务工作领域、科技服务领域打下良好的基础。
  5.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二)业绩成果要求
  1.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1)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有3篇为第一作者。
  (2)作为第一作者完成5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学术论文,或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发现新事实、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指导业务工作成效显著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重要实用价值(或在国际学术性会议上交流,其中有2篇以上为大会报告)。
  (3)作为第一作者所著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
  2.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承担气象预报预测把关工作,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以及重要社会活动的气象预报预测中准确率高,服务效果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被中国气象局两次以上评为优秀预报员,或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2)在通信网络系统建设以及其它业务技术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3)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革新和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等工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具有显著的业务、社会、经济效益,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气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需求中,开拓了一个新的气象业务领域或科技服务领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业务体系,取得显著的业务、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认可。
  (5)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

  九、科技管理正研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一)经历能力要求
  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
  1.能分析管理科学和气象科技国内外发展趋势,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方法,能根据国家需要和气象科学的发展趋势,提出气象科技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案。
  2.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能组织、管理复杂的科技活动和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具有主持或组织编制本专业重大发展规划、计划或多项管理法规、技术标准的经历。
  3.作为主要管理者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软科学课题的组织管理或研究工作,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拓展业务领域或科技服务领域项目(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4.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二)业绩成果要求
  1.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以下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1)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有2篇为第一作者。
  (2)作为第一作者完成5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管理科学学术论文,或应用新的科技管理方法、提出和实施新思路、解决重大拓展领域难题、指导业务技术工作成效显著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重要实用价值(或在国际学术性会议上交流,其中有2篇以上为大会报告)。
  (3)作为第一作者所著学术论文被SCI、EI、ISTP收录、引用。
  2.在高级工程师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革新、现代化建设或重大气象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和决策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2)将科学管理的理论应用于实践,提出的科学管理新思路和管理办法具有独到见解,该思路和办法实施后,使本单位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的认可。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

 

附则
  十、奖励、表彰说明
  (一)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是指获奖等级限额内人员。
  (二)本条件中的认可、肯定、表彰、奖励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

附件:气象正研级职称评审专业组划分及其说明
  一、天气、气候与气象服务专业
  指短时、短期、中期天气的研究、分析、监测、警报、预报,短期气候研究、预测,公共气象服务、科技气象服务。包括:
  (1)天气、气候理论,天气、气候监测与分析,天气警报、预报,短期气候预测;
  (2)诊断分析、资料同化与数值模拟,数值模式设计与完善、数值预报解释应用;
  (3)预报预测业务流程设计开发,预报预测业务平台研究开发,预报预测效果的检验与评价;
  (4)气象服务,如城市气象、海洋气象、水文气象、人类健康与生活气象、航空与交通气象、重大工程气象、军事气象的保障与预报服务;地质灾害、火险、渍涝、洪水等气象预报服务及其它专业专项天气预报服务;自然灾害监测与灾情评估等。
  二、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专业
  指气候变化的监测、预估,气候变化对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的影响及其对策,气象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包括:
  (1)气候异常、气候变化及其对水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估和分析;
  (2)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的关系,气候变化的对策--适应及减缓等社会经济分析;
  (3)年代际以上气候预测、气候变化预估与服务技术、气候变化监测与诊断分析,气候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研究,气候系统动力学,气候模式设计与改进;
  (4)古气候;
  (5)气象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可持续发展,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遥感技术等在气象资源开发中的应用;
  (6)农业气象、森林气象、草原气象、生态环境气象等。
  三、综合探测技术专业
  指地基、空基、天基监测系统的研究、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
  (1)常规气象观测,农业气象观测,地基大气遥感,大气边界层观测,雷达气象探测;
  (2)航空探测与观测、卫星遥感监测、空间天气监测;
  (3)大气环境监测、大气水汽监测、海洋气象监测、地表状态监测、沙尘暴监测、冰雪监测、大气成分监测;
  (4)监测信息反演技术,生态圈基本要素监测以及遥感遥测技术的开发研究与应用;
  (5)综合探测技术设计、实施与应用等。
  四、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专业
  指大气物理化学过程与地球化学、生物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研究,地球碳循环与其它环境要素变化的研究。包括:
  (1)大气化学、大气电学、大气光学、大气辐射;
  (2)大气痕量气体、大气污染、大气气溶胶、沙尘暴、城市环境气象;
  (3)云雾物理,人工影响天气研究与作业技术开发;
  (4)大气湍流与边界层大气物理;
  (5)中高层大气物理、空间天气研究与预报等。
  五、电子信息技术与通讯专业
  指气象工作中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无线电通讯技术、气象信息技术、资料处理与综合应用技术、气象装备的维护及开发。包括:
  (1)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计算方法设计,计算机硬件研制;
  (2)计算机网络设计开发,网络技术,网站设计开发,电视电话会商系统开发,远程教育系统开发,计算机与网络运行的维护保障技术;
  (3)气象信息共享技术,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与维护保障技术,数据库与数据仓库技术;
  (4)地面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
  (5)雷电监测设备、防雷设备的研制与开发,防雷工程与雷电灾害防御技术;
  (6)气象计量,气象雷达开发与维护,气象观测自动化设计、开发与维护,气象卫星开发与维护,以及其他无线电通讯技术、电子设备的维护开发;
  (7)资料处理与综合应用技术。
  六、气象科技管理专业
  指气象业务技术管理、气象科技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包括:
  (1)气象灾害研究、气象灾害的防灾对策与防灾预案;
  (2)发展战略研究、规划计划研究编制;
  (3)业务技术体制及相应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岗位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4)重大科研项目与技术引进开发、系统工程设计及工程建设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和决策;
  (5)新增业务和科技服务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工程流程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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