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建德市经发局,市工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年综合能耗18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制定“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388号)精神,为抓好高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省政府将组织2005年全省综合能耗超过18万吨标准煤的大型用能企业签订“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年耗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7家企业(名单附后)制定本企业“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企业按以下内容研究制定本企业“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本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争取超过全省万元产值能耗降低17%的目标);
(二)以万元产值能耗为基准计算,2010年与2005年相比的节能量目标(万吨标煤);
(三)提出企业主要产品单耗目标;
(四)提出“十一五”期间实施的节能降耗举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计划。
二、时间要求:于8月9日前将制定完成的“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以及相关说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经委能源处,电子邮箱:WGP667@126.COM,联系电话(传真):85252044。
请各局、公司认真做好有关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工作。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杭州市年综合能耗18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名单
1.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2. 萧山发电厂
3. 建德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4.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5. 浙江三元集团有限公司
6. 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7. 杭州橡胶(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