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增发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增发股票。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发不超过65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