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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指导性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的要求,现就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
  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坚持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内容、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使办事公开成为公用事业单位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较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推行办事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范围:各类学校、各级医院;城建、房产、物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公交、交通、邮政、电信、银行、证券、保险、环保、劳动保障、社保、医保、民政等单位;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近一段时期,要把学校和医院作为重点,全力推进。
  (二)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都要予以公开。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服务内容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三是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四是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五是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六是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七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八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丰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形式,使办事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一是继续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信息手册等形式,更加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共信息亭、电子触摸屏、电子屏幕等进行公开;三是建立服务热线和行风热线,方便群众投诉、咨询和求助;四是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新形式,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实效性。
  三、推行办事公开的制度建设
  推行办事公开,要健全制度,细化措施,规范行为,接受监督。有关部门、各公用事业单位要重点建立五项制度:
  (一)论证听证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要科学论证,实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二)民主评议制。把办事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
  (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公开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受理,及时公开。对确实不能公开的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记录备查。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公用事业单位落实办事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办事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办事公开工作突出的干部职工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办事公开中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
  (五)责任追究制。要明确办事公开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要设立举报专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高度关注的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合作,狠抓落实,确保办事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宣传发动,着重抓好组织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公用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并明确实施步骤。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营造推进办事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健全制度。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五项制度”,完善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增强办事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办事服务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是巩固提高,着重抓好评议考核。各公用事业单位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要进行民主评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所属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公开工作质量。各级政务公开办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情况要进行认真检查、考核和评议。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实行办事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予以总结推广。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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