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黄梅支公司等6家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107号)、《关于利川支公司等6家支公司开业验收的请示》(中华保险鄂发[2006]1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黄梅支公司、蕲春支公司、浠水支公司、英山支公司、罗田支公司、大悟支公司、利川支公司、建始支公司、咸丰支公司、巴东支公司、鹤峰支公司、襄城支公司等12家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支公司营业地址和经营区域(具体见附件)。
三、上述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上述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所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上述支公司应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附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核准情况一览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