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承德中心支公司申报开业的请示》(泰康冀分发[2006]023号)和《关于徐亚峰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冀分发[2006]027号)及补正材料收悉。依据《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验收,批复如下:
一、核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根据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为:承德市行政辖区;
三、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核准徐亚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五、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承德市丽正门路火神庙综合大厦Ⅱ段七至八层。
六、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