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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省会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13日起至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至9月23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联合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4日至11月10日)。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市,结果将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在“石家庄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石家庄市常务副市长朱浩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齐惠明、市环保局局长李明国、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存义和张智华、苏庆春兼任。工作人员及车辆从有关部门抽调。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工作人员,落实部门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青贮氨化、秸秆气化、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确保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落实目标责任。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将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严格检查,严格奖惩,做到领导指挥到位、检查工作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指导到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亲临一线坐阵指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环保部门要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将秸秆禁烧期间与禁烧后的大气环境质量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安全。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和清运情况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即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及时到位;四查具体措施、责任制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市政府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县(市)、区,将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发生大面积焚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分包领导的责任;烧死烧伤树木的,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于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根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采取召开会议、发布通告、悬挂规范性横幅标语、制订乡规民约、印发资料、广泛张贴布告、组织宣传车和宣传队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科技知识。每个村不少于5条横幅,标语小村不少于100条,大村不少于200条。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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