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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广州市鸿源视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4)7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市鸿源视信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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