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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0号)精神,切实做好本市商业服务业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首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以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为保持首都安全稳定的环境做出贡献。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克服自防自救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两节两会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吸取本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各区县商务局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企业要做好自查。
  检查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挤占;消防器材有无遮挡、圈占;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连贯;库房内货物码放是否规范;员工的教育是否到位等。对于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坚持将隐患解决在事故发生之前。在工作中增强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意识,提高预防和整治隐患的能力。
  四、为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特别在“两节”期间,各商业服务业企业(特别是在开展促销活动期间)要密切关注人员密集情况,提前做好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人员混乱而引发事故。
  商场内设有夜场影院的,商家要为影院夜场散场的疏散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商场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是由商家和物业分别管理的企业,要分清责任并签定责任书,做好管理与协调工作,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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