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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糖06年第二次成品糖竞卖注意事项

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2005年第82号公告,以及商务部2005年第121号公告要求,现将国家储备糖2006年第二次成品糖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会员身份、领取软件
  为确保国家储备糖竞卖远程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进行系统升级和密码更换。请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会员于2006年1月13日12时前,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综合计划处(1206房间)确认会员身份、领取交易系统软件和进行现场测试。
  联系电话:010-58930862、58930863,
  传真:010-58930883,
  联系人:周朝义、盖文。
  华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A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89。

  二、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1、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
  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2006年1月13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请与华储市场联系,
  电话:(010)58930852、58930853,
  联系人:杨建华、李娜。
  2、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国储糖交易手续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5号)的规定,国家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时间及注意事项
  1、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1月14日、15日的9时-16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2、本期竞卖计划挂牌的9.2万吨国家储备糖一次挂出,2006年1月16日上午9时交易正式开市。如果到1月16日下午17时还没有成交,将封盘。

  四、签订购销合同
  交易结束后,竞买方3日内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
  联系电话:(010)58930858、58930859,
  联系人:李红卅、顾巧红。

  五、按规定付清货款
  购买到国家储备糖的竞买方,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后,办理提货单等手续,过期视同违约,扣缴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银行帐户:20399990010100000034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六、提货地点和时间
  本期竞卖的成品糖的提货地点为山东、福建和广东6个库点,提货起止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到2月28日,其中山东的炼糖厂每天加工出库白砂糖数量不低于600吨,福建、广东的炼糖厂每天加工出库白砂糖数量不低于900吨。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00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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