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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建立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的批复

 北京医科大学:
  你校(88)科字第533号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你校“药物依赖性研究中心”改名为“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该研究所隶属你校领导,在业务上受你校科研处和我部药政局指导,以承担你院、我部及我国麻醉药品管理和禁毒协调会议交办的科研、情报。统计、毒品成瘾者监测及为执行麻醉品公约的国际合作任务。为便于国际合作,以定名为“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为好。

  二、该所编制定为50人。现有15人,尚缺35人,在1989-1991年我部下达给你校的劳动指标中每年包括该所12人。今后该所调进的人员是否符合要求,需征得我部药政局同意。

  三、关于该所经费。在1989-1991年我部拨给你校的经费中每年包括该所业务费15万元。

  四、希望该所本着边改建边开展工作的精神,积极完成我部已交办的任务,其中包括我部(88)卫药字第44号函的要求,在1989年11月底前完成对我国麻醉品成瘾者统计和基本情况的流行病学调查,以便报我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核定。

卫生部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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