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市教委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郊区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范围、时间
  (一)评选项目内容
  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限定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而开展的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内容的优秀项目。
  (二)评选工作范围
  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评选区域范围为本市的13个(含朝、海、丰)郊区县。培训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各区县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中心、职业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以及乡镇成人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

  二、申报、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评选程序
  各区县教委要对本区县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选一批区县级的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并按要求向市教委推荐市级优秀培训项目。市教委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各区县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选。
  (二)申报要求
  1.每个区县上报市级优秀培训项目不超过7个(含7个)。
  2.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一式6份。
  (2)培训项目工作总结一式6份。
  (3)培训项目受训人员名单。
  (4)培训现场的各种照片、影像等资料。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北京市农民教育培训优秀项目申报表
  单位:(公章)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承办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训人次  取证率
授课人     单位        职称
培训内容
培训社会效果
及经济效益
区县教委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