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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征求健康相关产品批件到期库存产品处理方案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健康相关产品批件到期后库存产品如何处理问题,近期,我司召集部分企业及专家开会对此问题进行了研讨,拟定如下处理方案:
  一、取消原来关于“批件到期后库存产品备案后继续销售”的规定。
  二、将健康相关产品批件有效期从4年延长到5年,到期后产品即不可继续销售。
  对以上处理方案有何意见,请于2005年1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房军
  电话:010-68792407
  传真:010-68792408
  E-mail:food@moh.gov.cn
卫生部监督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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