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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水利(水务、水电、水产)局,厅直属各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省年平均降水量较往年偏多,而且降雨相对集中,防汛形势严峻,防汛任务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本单位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防汛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准备,突出重点,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各地、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我省灾害天气变化规律和自然地质条件,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真正把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和应对各种自然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完成水毁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涵闸、堤防工程的除险加固,落实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制订度汛方案,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水库大坝以及江河湖防洪堤坝的监测,组织人员加强对险工险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组织及时报告并抢险,进一步细化落实水库的"防、抢、撤"措施,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水文勘测部门要克服一切困难,密切关注各流域的水情变化,及时、准确、迅速上报有关情况,并着力做好水文测报中的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地方水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水电生产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发电站、变电所(站)、供电所,加强设备检修、搞好供电线路检查维护、制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安全。
  (四)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汛期的渔业安全生产做出具体安排,组织人员对重点江河湖泊渔业生产重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渔业生产从业人员搞好汛期渔业生产,确保渔业船舶、码头和渔业生产设施安全度汛。
  (五)在建的水利工程要加强对水患的重点监控,强化防治水害工作,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料"五落实",预防垮坝、坍塌、滑坡等重、特大水害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发生。
  (六)各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要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和救灾演练的基础上,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在防汛救灾中的抢险救灾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及重点设施设备、精密仪器使用和管理,防止因发生透水、受潮和渗漏等现象引发事故灾害;重点设施设备、精密仪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雷击。
  (八)要特别加强对车、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求驾驶员务必注意汛期行车和行船安全,做到安全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九)加强水库旅游区、水利自然保护区的安全防范。加强对山地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监测,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等灾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在积极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深入基层单位解决处理好防汛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汛期安全生产。
  四、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强化防汛值班工作,及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要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要给予严肃处理,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防汛、防灾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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