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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术资格岗位规范(村农民兽医员)(试行)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遵纪守法。
  2.热爱畜牧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帮助群众共同致富。
  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经过300以上学时的资格培训,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能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不断学习运用新技术,对推广实用科学技术起示范作用。

  二、专业知识要求
  1.熟悉《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内容。
  2.了解畜禽解剖、生理、病理、药物学的基本知识。掌握本地畜禽常见传染病的发病规律和防制措施。
  3.掌握畜禽饲养管理、环境卫生的基本知识。
  4.了解当地常见传染病的动物临床检疫和畜禽产品检疫的基本知识。
  5.掌握家畜阉割及当地畜禽常见普通病的诊疗知识。

  三、生产技能要求
    1.能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防疫工作。发生传染病时,及时上报疫情,并采取积极正确的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2.严格招待畜禽防疫技术规程,正确保管使用疫苗、药品、器材。
  3.协组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4.能阉割家畜,诊断、治疗常见普通病。
  5.协助乡(镇)、村及时准确完成畜牧业生产统计任务。
  6.能够一般性地指导畜禽饲养户的生产、经营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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