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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范围的答复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定义范围的请示》(闽交警安(1994)0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条道路定义中“等”字的含义仅为列举后煞尾,不包括列举未尽。
  此复

 
199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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