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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管理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设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二○○六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一五"总体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建筑业按照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要求,调整建筑业队伍结构,实施大企业战略,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的重要一年,做好二○○六年工作意义重大,现将《建筑业管理处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考这个要点并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二○○六年建筑业管理工作。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建筑业管理处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起步之年的建筑业管理工作对于全省建筑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坚持谋划发展、服务人民、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理念。落实全省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支持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建筑业队伍结构,实施大企业战略。加快劳务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大力开拓建筑市场,支持企业走出省门、国门;继续抓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重点抓好防新欠长效机制的建立;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努力改进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推动全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重点抓好防新欠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巩固清欠成果,解决剩余拖欠,实现三年清欠总目标。在认真抓好清理剩余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力争2006年6月底完成清欠任务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会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研究方案,落实计划,到年底前基本完成偿还任务。 
  (二)建立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国家已出台防新欠长效机制的17项政策和我省颁布的"十二个不准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我省建筑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继续开展整顿建筑市场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建筑市场六个专项治理,加大对业主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解决工程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治理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四)以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学校校区建设项目、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继续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五)贯彻落实《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全省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三、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六)深化建筑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以股份制、民营化、集团化为方向,以省属、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调整所有制结构,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企业改组改制的步伐。 
  (七)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公司的建设方式,加快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八)加快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和建筑劳务输出工作,抓好调研,提出我省培育和鼓励发展建筑劳务的政策措施,并加强成建制劳务企业的建设和管理,2006年底全省初步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九)加大对省外和俄罗斯建筑市场的开拓力度。研究制定《关于扶植建筑业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规定》,建立建筑业联合会俄罗斯远东分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省外和对俄建筑市场份额。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在俄承包工程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掌握第一手资料。调查内容包括:在俄承建工程企业个数及从业人数、经营情况、从事工程项目类别及收费情况,俄罗斯建筑市场管理方式及政策法规;二是研究制定开拓远东建筑市场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措施及步骤,政企联手共谋发展。 
  四、进一步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十)指导建筑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经营结构调整或做大做强或突出技术优势做专做精。 
  (十一)调整建筑业企业等级规模结构,有计划地指导企业提质升级兼并重组实施大企业战略。 
  (十二)鼓励支持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科研院所组建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工程公司、大幅提升工程建设的管理和效益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五、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建筑市场诚信机制 
  (十三)研究制定我省建立信用体系工作方案; 
  (十四)在原有诚信档案基础上建设企业资质数据库、执业人员数据库和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库。 
  (十五)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法规建设,做到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十六)制定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建立"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管理制度。 
  (十七)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 
  六、继续加强建筑业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 
  (十八)认真抓好项目经理、工长、监理工程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建造师考前培训和考试工作。2006年要按照建设部要求,配合省人事厅共同做好四次建造师考试工作。 
  七、大力推进建筑科技进步,提高建筑经济增长质量 
  (十九)继续开展建筑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地市完成2006年推广新技术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推广计划,制定省级推广应用标准效益考核指标,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跟踪指导和服务,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技术进步,实现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十)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应用体系,研发一批具有龙江特色的专有工艺、工法和关键技术,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八、强化对监理行业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整体水平 
  (二十一)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黑龙江省安全监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落实旁站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制度。 
  (二十二)继续组织监理工程师培训工作,提高全省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十三)严格监理单位的准入和清除管理,杜绝监理单位在申请资质就位过程中,虚假注册问题。 
  (二十四)要进一步加强监理市场管理,依法查处监理工作不到位,压价监理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高监理水平。 
  九、认真抓好建筑业统计工作 
  (二十五)建立行业统计数据库,为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数字依据。 
  (二十六)完成好建筑业统计各类报表汇总上报工作,做为统计分析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十、加强全行业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十七)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等六制,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追究制度。 
  (二十八)继续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企业进行分类整理,加强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建立企业资质网上审核及公示系统,基本实现企业资质信息化管理。 
  (二十九)开展建筑业发展和产业政策调研,为完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提供政策储备和理论支持。 
  (三十)继续努力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现代市场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维护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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