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质检总局、认监委,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质检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国家标准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现行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二、三产业中的布局也不尽合理,还不能全面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因此,通过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分析现有标准的适用性和协调性,研究标准化技术组织布局的系统性和合理性,构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国际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以及标准化保障体系,有利于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发展方向,提高我国标准化总体水平,有利于支撑钢铁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经国家标准委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在分析我国标准化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构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尤其是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以及物流业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标准的研制。
体系框架按照《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3016),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的经济行业分类方法,并兼顾跨行业跨领域的通用综合性基础标准的需求构建。体系表以体系框架的层次结构为基础,列出所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现行标准和未来3年需要制修订的标准。
同时,开展我国国际标准化战略研究,建立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新机制;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二、体系建设的工作进度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时间为三年,即2009年元月至2011年12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完成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启动体系建设工作,2009年元月-2009年6月。
主要工作:提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总体框架,确定标准体系分类原则,明确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内容,发布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成立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和各工作组。
第二阶段:开展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各项任务的建设,2009年7月- 2011年6月。其中: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的构建、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的确定及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提出,2009年7月-2010年6月。
主要工作:分析我国标准现状,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需求,构建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清理行业标准,提出各领域的标准体系表,提出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开展我国国际标准化战略研究,推动一批国际突破重点项目的实施,完善国际标准化跟踪和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技术标准的保障体系,包括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和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
第三阶段:汇总各项任务的建设成果,组织验收,2011年7月-2011年12月。
汇总各领域标准体系表,形成全面系统、布局合理的国家标准体系,汇总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成果、国际标准化推进工程和保障体系建设成果,形成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总报告,并组织验收。
三、体系建设的工作机构
为保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和各工作组。领导小组负责体系建设的总体方向,决定体系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保障体系建设的有效实施。专家咨询组为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综合组负责体系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有效实施。各工作组负责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由纪正昆担任组长,张健伟、孙晓康、石保权、方向、于欣丽为副组长,成员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
专家咨询组由刘源张担任组长,郎志正为副组长,成员由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和有关专家组成。
综合组由于欣丽担任组长,丁吉柱为副组长,成员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组分为七个。人才工程组由王宗龄担任组长,保障体系组由丁吉柱担任组长,国际推进组由张琳担任组长,农业食品组由郭辉担任组长,工业一组由殷明汉担任组长,工业二组由刘霜秋担任组长,服务业组由廖晓谦担任组长。各工作组成员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部门负责人,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工作部门负责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有关负责人组成。
四、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给予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见附件),组织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涉及领域广、部门多,各部门、各行业、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协调和合作。工作中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
为顺利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特制定本指南。
一、体系建设工程的意义
体系建设工程的实施,将立足当前、面向长远,立足国内、面向世界,提升水平、注重实效,对保障我国当前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顺利实施,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一)保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
我国经济和社会长期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蕴含着深刻的结构性问题和矛盾。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新农村建设,完善和谐社会构建等重大战略部署的实现,标准化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大有可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生产和管理,提升质量和水平,规避风险和保障秩序方面的重大技术支撑作用,是保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长远的基础性工作,迫切需要从国民经济长远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
(二)整体加强我国国际标准化地位的战略需要
2008年10月16日,在第31届ISO大会上,我国成功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这标志着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核心议事层获得了充分的话语权,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极大地提升了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地位,是我国标准化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总体水平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快适应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积极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化活动最新动态,夯实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础,推动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我国技术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实质性提高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扩大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影响力,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项长期战略目标。
(三)全面提升我国标准化水平的战略任务
现行的标准化体系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现行标准化体系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特别是一、二、三产业标准布局不均衡、不协调,“两头小、中间大“,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难以支撑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需要,难以支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因此,急需对现行标准化体系进行结构调整、升级改造、提高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
(四)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重大举措
为全力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幅下滑的严峻局势,国务院果断采取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方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金融货币政策,制定十大投资措施,出台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期大投入、大产出,保增长、促发展。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和紧迫任务,各项工作部署和举措都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这个大局。标准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有着重要的作用。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尽快研制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所需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比较完善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规划实施中的规范、协调、支撑和保障作用,强化标准化的整体功能和引领作用,保证各项投资工程规范运行和取得实效,既是应对当前严峻经济形势的重大举措,也是标准化工作的使命。
综上所述,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完善标准体系的结构和布局,整体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和实力。同时,体系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我国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等保障体系的全面改革和创新。这是我国标准化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基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二、体系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四统一的要求,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需要、服务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着力完善我国技术标准体系结构,平衡协调标准体系的产业布局,逐步理顺各层次标准的职责定位,大力提升各类标准间的科学性、统一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切实提高标准的有效性。
2、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三次产业标准的结构和布局,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空白的要补上,落后的要追上,新生的要跟上,实现国家标准体系总体布局的全面、科学和平衡,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和均衡发展。
重点突出,以点带面。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带动第一产业发展;紧紧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研制一批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系列关键技术标准,推动第二产业的升级改造与换代;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的需要,在物流、金融、邮政、商贸、旅游、社区建设、创意产业等领域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中的地位,研制一批以我为主、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标准。另外,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注意轻重缓急,当前要服务和支撑汽车、钢铁、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
多方合作,整体推进。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以及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中的职责和作用,站在国家的高度,加强协调合作,确保建设工作的有序、高效和整体推进。
强化实施,注重实效。通过完善和强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形成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修订的良性闭环运行系统。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具有系统性、协调性、适用性、前瞻性和面向国际的国家标准化体系,从根本上实现标准化工作的四大转变:发展方向上,从单一性发展向追求国家标准的结构、质量、速度和效益统一发展的目标转变;发展重点上,从系统性不强的发散型发展向集中支撑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转变;发展模式上,从以跟踪模仿为主向制定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技术标准转变;发展思路上,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向中国标准的国际化转变。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基础和引导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具体目标
(1)建立全面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国家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
(2)优化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
(3)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尤其是汽车、钢铁、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标准以及质量安全标准的研制;
(4)建立和完善国际标准化跟踪和推进机制,提升我国标准化国际竞争力;
(5)建立健全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
(6)推进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的建设。
三、体系建设工程内容
体系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标准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见图1)。标准体系建设包括一、二、三产业及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的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优化,重点领域的确定及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保障体系建设包括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国际标准推进机制、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标准体系要适应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要满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具体需求,要紧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未来发展,实现结构、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四统一。
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和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健全国际标准化推进机制,提升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标准体系是国家标准化体系的主体,保障体系是确保标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转、发挥效能的前提和保证。标准体系和保障体系互为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推进标准化的科学发展。
(一)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由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组成。按照不同的管理需求和分类视角,标准体系可以形成不同的框架结构。标准体系可以按照标准的性质(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标准的类别(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标准所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标准的级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去构建。综合上述管理和分类需求,本标准体系最终将形成一个多视角、立体式体系框架,如图2所示。
1、标准体系框架
标准化工作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这决定了技术标准必须以国民经济活动为服务对象,因此应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为主,结合国际标准分类(ICS)、中标分类,建立覆盖国民经济全部活动和社会事业的标准体系主分类框架。具体分类原则如下:
(1)为充分发挥标准对国民经济的技术支撑作用,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为主,即:原则上不改变GB/T4754的层次和结构。
(2)为体现标准化特点,建立覆盖社会全部活动的标准体系,特增加“基础通用和社会事业类“,当某一“体系类目“无法纳入GB/T4754时,归入“基础通用和社会事业类“。
(3)对于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费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若某“体系类目“是针对具体行业的,则归入具体行业层次下;若某“体系类目“是跨行业的,则归入“基础通用和社会事业类“。
(4)标准体系框架分类直接服务经济和社会,“体系类目“与国务院各部委职能没有对应关系。
在主分类框架中,标准体系包括跨行业通用综合性基础标准和社会事业标准(简称“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体系、第一产业标准体系、第二产业标准体系和第三产业标准体系。为了简明直观,将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标准体系与各产业标准体系放在同一层次。标准体系框架示意图见图3。
标准体系框架篇幅巨大,难以画出框图,因此以表格的形式表示,称为标准体系框架表(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有关单位)。标准体系框架表由14个字段组成,见表1。
表1:标准体系框架表示意表
体系类目代码 体系类目名称 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 SAC/TC编号 SAC/TC名称
专业部 业务指导单位 重点领域 国际标准化组织TC编号及名称 国际突破项目 ICS
中标分类 体系类目说明 备注
000-19-04 机械安全 TC208 机械安全 工业一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3.110机械安全 J09安全
101-03-03 香料作物 0133 TC408 辛香料 农业食品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ISOTC34/SC7食品/香料、厨房用香料及调制品;ISOTC54香油精
67.220.10香料和调料 B36香料、佐料作物与产品 包括调味香料、香味料。不包括香料的提取等。
202-19-05 陶瓷制品制造 315 TC194 工业陶瓷 工业一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81玻璃和陶瓷工业91.100.25陶瓷和陶砖瓦 Q30陶瓷;Q32特种陶瓷
305-03-03 保险辅助服务 703 TC180 金融 服务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指保险代理、评估等活动
标准体系框架表中各字段的含义及填写要求如下:
(1)体系类目代码
体系类目代码是唯一标识标准体系各类目的代码。代码采用七位三层码,全数字,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
第一层为3位数字码,其中第1位表示产业类别: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以“0“开头,第一产业以“1“开头,第二产业以“2“开头,第三产业以“3“开头;
第一层的2、3位代码、第二层、第三层代码均为两位数字顺序码,从“00“开始,其中“00“表示通用类,“99“表示其他类。如果没有通用类,则从01开始顺序编码。例如:
①第一产业中的“农业“,表示为101;
②“农业“下第一个子类“农业通用“表示为101-00,“农业“下的第二个子类“谷物及其他作物“表示101-01;
③ 谷物及其他作物“下的第三个子类“薯类“表示为“101-01-02“;最后一个子类“其他作物“表示为“101-01-99“。
本代码的扩展规则:如果标准体系中某些最细的类目(7位代码)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则按照本规则采取一层两位的方式扩展,中间用“-“分割,即:
×××-××-××-××
(2)体系类目名称
体系类目名称是标准体系各层次类目的中文名称。体系类目名称原则上应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类目名称一致,必要时在三层以下可以进行少量调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整的内容和理由。
基础通用类目设置原则:凡存在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类目的标准化需求,则应在该层设立基础通用类,基础通用类的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图形符号、通用试验方法、分类编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安全等通用标准;对比ICS和中标分类,如果有综合类,应该考虑在相应层次上设立基础通用类,如:ICS“03.080.01服务综合“。基础通用类命名原则:上一层次的类目名称+“通用“,如:“制造业“类目下设基础通用类,则命名为:“制造业通用“。
(3)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
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是与体系类目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类目的代码。如果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某一层与下一层的名称相同,但代码不同,则取末层代码,如:7447440广告业,则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填写末层代码:7440。
(4)SAC/TC编号
SAC/TC编号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我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TC、SWG及主管部门与上级TC不一样的SC)的编号。在SAC/TC编号时,要注明“TC、SC、SWG“等字样,如:“TC35/SC8“、“SWG3“。
(5)SAC/TC名称
SAC/TC名称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我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TC、SWG及主管部门与上级TC不一样的SC)的名称。在填写SAC/TC名称时,只需填写主体词,不包含“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工作组“等字样,TC和SC的主体词之间用“/“隔开,如:TC35/SC8的名称为“橡胶与橡胶制品/天然橡胶“。
(6)专业部
专业部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部分管的专业部们。
(7)业务指导单位
业务指导单位是指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管理该SAC/TC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如果SAC/TC为直属,则其行业主管部门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8)重点领域
重点领域是指与体系类目相关的标准化工作重点,如: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需要技术标准支撑的领域。
(9)国际标准化组织TC编号及名称
国际标准化组织TC编号及名称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SO、IEC技术委员会(TC)编号和名称。
(10)国际突破项目
国际突破项目是指与体系类目相关的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
(11)ICS
ICS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ICS编号和名称。ICS号的格式为:“ICS号“+“空格“+“中文名称“。选取ICS的原则: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只选取该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以及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以及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标准等对应的ICS号,其他不直接相关的ICS号不填写。比如“计算机设备“类目中不用对应“电子元器件“的ICS号。再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选取产品“轴承,齿轮“对应ICS为“21.100轴承;21.200齿轮及齿轮传动“。如果体系第二层中包括某个ICS分类所有第三层,则在体系第二层中列出ICS的第二层即可。
(12)中标分类
中标分类是指体系类目对应的中标分类编号和名称。按照“对应ICS“中列出的原则操作。中标分类编写格式:“中标分类号“+“空格“+“中文名称“。
(13)体系类目说明
体系类目说明是指体系类目的范围。体系类目说明是确定对应TC的主要依据。重点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对体系某个类目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规定。体系类目说明不仅应描述该类目包括什么内容,还应描述不包括什么内容。如:“农业机械“的类目说明:“指XXXX,包括XXXX,不包括XXXX。“。
(14)备注
备注是指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主要填写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比,进行了哪些变更及变更理由。
2、标准体系表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在标准体系框架下,构建标准体系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分析标准现状,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现状分析,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分析,标准体系结构和布局分析,标准数量和质量分析,子体系之间或标准之间的协调性分析,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分析,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分析等。通过标准现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
(2)清理行业标准。对我国现有行业标准进行清理,废止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没有出版、长期无人使用、存在严重问题及技术内容陈旧落后的标准,解决行业标准存在的标准老化、采标率低、市场适用性较差等问题,建立与国家标准协调配套、先进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业标准体系。
(3)构建标准体系表
标准体系表主要包括现有标准和未来三年(2009年至2011年)要制修订的标准。除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构建的标准体系主分类框架外,标准的性质、标准的级别、标准的类别等其他分类管理需求都在标准体系表中体现,以便能够形成一个多视角立体式的标准体系。具体格式见表2:
表2:标准体系表
体系类目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级别 性质 类别 状态 立项时间
完成时间 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编号 代替标准号 提出部门 技术归口 起草单位
表2中“体系类目代码“是指该项目在标准体系框架中的位置;“项目名称“是指现有标准或需要制修订的标准;“项目编号“是指标准号或计划号或空白(尚未立项);“级别“是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性质“是指标准的属性,包括:强制性或推荐性;“类别“是指标准的类别,分为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状态“是指现有标准的有效性评价,包括:继续有效、需要修订、转化为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整合、废止等,如果是整合,则需注明被整合的标准号;“立项时间“是指新项目的立项年号;“完成时间“是指新项目的完成年号;“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编号“是指该项目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的编号;“代替标准号“是指如果新项目是修订标准,则需填写代替标准号;“提出部门“是指该项目的提出部门(即: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技术归口“是指该项目的技术归口单位;“起草单位“是指新项目的起草单位。
国家标准“类别“中的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内涵如下:
基础通用标准
为某个领域或多个领域的基础和共性技术所制定的,或者对其他标准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标准。如:指导标准编写的基础性标准,通用技术语言标准(术语、符号、代号、代码、标志标准),产品质量保证和环境条件标准,计量和单位标准,数值与数据标准,技术制图、互换性、精度标准及实现系列化的标准,信息技术、人类工效学、价值工程和工业工程等通用技术标准,各专业的技术指导通则或导则等。
产品标准
为规范某一类产品或若干类产品(包括服务)应满足的要求,包括品种、规格、质量、等级、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储存、以及工艺要求而制定的标准。如: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标准,以及产品相应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通用要求,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有关其适用性的标准。
方法标准
为规范试验、检验、分析、抽样、统计、计算、作业等各类技术活动的方法而制定的标准。如:有关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方法、统计方法、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等。
管理标准
为规范各类管理事项(事务)而制定的标准,或者管理机构为行使其管理职能而制定的具有特定管理功能的标准。主要包括:技术管理标准,如: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等;经济管理标准,如:劳动人事标准、奖励和劳保福利标准、经济效果评价标准、物资管理标准等;行政管理标准,如:文献资料和档案管理标准、管理组织审计标准等;生产经营管理标准,如:物流标准、生产作业计划标准、劳动组织定额定员标准。
(二)重点领域建设及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根据市场化原则、国际化原则、时代化原则,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尤其是汽车、钢铁、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标准以及质量安全标准的研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
1、第一产业
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主题,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1)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大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重点开展农业基础标准、农产品和种子质量、农产品清洁生产、农业支撑与服务标准的研制;加强农药、饲料、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和合理使用规范以及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加强产地环境要求、良好农业规范、动植物卫生(疫病诊断和防控)及生物安全标准的研制;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等我国特色和高附加值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研制;加强农产品流通、农林机械器具、农业生态、农业节水、农村资源和能源利用等标准的研制。
(2)支持大规模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促进新农村建设。重点开展以农村水利、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农村电站和电网建设为核心的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研制。
(3)以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及其检测方法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基础、生产控制和管理技术、重要食品产品等标准制修订,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体系。
2、第二产业
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主题,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1)大力推进高端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重点开展高档数控机床、大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等多功能现代农业装备、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卫星应用设备及产品、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新能源设备等高端制造业领域,以及基础零部件、绿色制造、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包装等基础领域的标准研制。
(2)支撑事关国防科技、国计民生的基础原材料和新材料的研发。重点开展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轻质高强金属、绝热材料、烧蚀材料、高性能密封材料、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高纯材料、稀土材料、纳米材料、催化分离材料、石油化工材料、轻纺材料、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装饰装修材料、新型电池材料、新型照明材料、特种玻璃、铁矿石等材料标准的研制。
(3)支撑重大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重点开展大型油气田、煤层气、煤炭等金属和非金属矿勘探开发标准的研制。
(4)全面支撑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重点开展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包括AVS和DRA)、数字版权管理、家庭网络(包括闪联和e佳家)、中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空间网络技术、无线网络(包括传感器网络)、面向服务的软件体系架构、工业无线网络(WIA-PA)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
(5)有效推进电工电力电气领域技术的发展。重点开展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及系统与设备、核电、电磁兼容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
(6)支撑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及竞争力。重点开展服装、纺织新材料、生态纺织品、造纸、消费类电器、日用五金等领域标准的研制。
(7)占领战略性前沿领域的技术制高点。重点开展生物技术、海洋技术、空间技术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
3、第三产业
紧紧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大幅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的主题,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1)大力支撑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重点开展交通、铁道和民航运输服务、第三方物流、邮政服务、金融信息化、保险服务、广告会展、批发业、连锁经营、软件外包、电信服务、快递服务、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信用服务、电子商务、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
(2)加快完善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发展,重点开展文化、体育、卫生、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劳动保护、公安、司法、区划地名、殡葬、康复辅具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住宿和餐饮服务、居民服务、零售业、旅游、社区服务、养老、婚姻家庭服务、娱乐、创意产业等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的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的研制。
4、基础通用与社会事业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环境与人的和谐发展“的主题,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1)强化国家公共安全预警及应急能力。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减灾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公共安全标准,以及消费品安全标准和监管场所公共安全标准的研制。
(2)提升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废旧产品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
(3)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保护能力,提高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水平。重点开展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保产品、荒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评价与判定、环境污染健康影响监测、环境对健康影响风险评估与管理等领域标准的研制。
(4)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技术标准以及支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标准的研制。
(三)国际标准化推进工程建设
1、开展我国国际标准化战略研究,分析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最新动态,确定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优势和重点领域,制定部分重点领域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战略规划。
2、着力提高国内对口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修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规定》,建立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跟踪机制,进一步完善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推进和激励机制,提升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质量和有效性。
3、争取承担更多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国及主席,主导更多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托我国技术优势和特色领域,积极开展国际标准研究,推动我国技术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
4、建立ISO/IEC理事会、理事局、战略委员会、技术管理局和标准化管理局等高级管理机构的国内支撑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政策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和重点、新兴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决策工作。
5、重点培养若干名国际标准化组织高层领导职务的后备人才,培养上千名能独立承担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中高级专家。
(四)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
1、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
(1)完善标准立项机制,加强标准立项的论证,重点领域标准应开展必要的前期研究,为标准立项提供科学合理依据。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立项审查中的作用,明确其职责。加强标准立项前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处理的监督。
(2)完善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程序,重点监督标准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以及标准审查程序的执行情况,确保标准制修订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3)强化标准质量管理,重点审查标准中技术指标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标准文本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4)加强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项目动态管理,并将项目执行情况与技术委员会工作绩效评估、项目经费使用等挂钩。明确标准制修订快速程序及条件。
2、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系建设
修订《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写规范,按照技术性法规的特点,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和实施反馈等各阶段完善和改革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管理。
(1)围绕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和安全、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国家公共管理等重大事项的技术要求,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畴。
(2)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机制,增加立项论证报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3)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报程序和审批机制。
3、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机制
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定位,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委、行业协会和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和促进作用。
4、健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体系
(1)提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
技术委员会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构建与标准体系框架一致的技术委员会体系(含技术委员会和分会)。具体内容如下:
已经成立或筹建中的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框架中存在与其主体词一致的“体系类目名称“,且其下一层类目中未设技术委员会的,该技术委员会予以保留,并根据下一层类目确定其工作领域和设置分会。
已经成立或筹建中的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框架中存在与其主体词一致的“体系类目名称“,其下一层类目中设有技术委员会的,根据产业发展成熟度作相应调整:
若下一层各类目产业发展很不均衡,该技术委员会予以保留,工作领域不包括设置了技术委员会的下一层类目;
若下一层各类目均具备组建技术委员会条件,则该技术委员会予以撤销;
若下一层各类目均不适合组建技术委员会,则将下一层类目中设置的技术委员会调整为分会。
已经成立或筹建中的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框架中不存在与其主体词一致的“体系类目名称“,则依据该技术委员会归口标准的类目或与其工作领域最接近的类目来确定其相应的体系类目,并根据以上原则进行调整。
同一类目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委员会的,视下一层类目产业发展情况予以保留、合并或撤销。
没有设置技术委员会的类目,视情况作如下处理:
若其上一层类目设有技术委员会,可考虑设置分会。
若其上一层类目设有分会,可考虑设置标准制定工作组。
若其上各层类目未设置技术委员会或分会,可视本类目产业发展情况设置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工作组。
若其上二层类目设置有技术委员会或分会,可视同层其他类目设置技术委员会和分会的情况及本类目产业发展情况设置分会或标准制定工作组。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以及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体系总体布局,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的需求,按照进一步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的要求,基于标准体系框架提出本部门、行业、本领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格式见表3。
表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示意表
体系类目代码 体系类目名称
GB/T4754中行业分类代码
SAC/TC/SC编号 SAC/TC/SC名称 专业部 业务指导单位 工作领域
国际标准化组织TC/SC编号及名称 ICS 中标分类 备注
000-19-04 机械安全 TC208 机械安全 工业一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机械安全基础(A类)、通用(B类)和专用(C类)等领域
ISO/TC199Safetyofmachinery(机械安全) 13.110机械安全 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填表说明:
1、此表应参照标准体系框架表(表1)填写;
2、此表只填写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需要组建且尚未组建或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在组建中的TC、SC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无需填写SAC/TC/SC编号;
3、涉及已经成立TC、SC的调整、整合、撤销的,请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4、TC、SC组建原则参见《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
(2)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包括: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确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的方法。
(3)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动态管理机制,包括建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管理系统,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绩效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增强工作有效性。
(五)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建设
1、开展标准化示范建设。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在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和循环经济等方面扩大示范试点,探索标准化示范工作的新模式,增强示范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
(1)农业标准化示范。建立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准;依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监测监控体系;引导示范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者进行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培训;推广“公司+农户+标准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标准化“等模式,探索多种形式的示范区建设经验。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选择物流、旅游、社区服务、物业管理、餐饮、快递、商贸、科技、信息、金融、保险、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劳动保护、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等行业领域,制定关键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服务标准化意识,强化相关标准的实施;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坚持标准的实施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效果评价与持续改进相结合、试点效果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快构建高效权威的“服务业标准实施试点管理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保障试点建设的顺利进行。
(3)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化,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化;推动企业参与主导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和承担国际TC/SC秘书处工作,提高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企业主导开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承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围绕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核心产品,建立面向产业链的高新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标准服务支撑体系;培养适应高新技术产业需求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4)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加强循环经济标准的宣传和贯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重点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的贯彻应用;探索企业、产业园区、地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总结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经验,加强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平台建设。
2、建立标准信息反馈机制,形成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更新的科学运行机制。
3、建立标准实施评估的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标准,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指标体系;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每年重点对10%的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评估,评判实施效果,优化标准体系。
4、建立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提出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促进标准的实施,提高标准化的有效性。
5、加大标准化宣传和标准宣贯力度。大力加强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宣传和重大标准的宣贯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户外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标准化知识,增进公众对标准化事业的了解,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自觉贯彻实施标准的良好氛围。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以及质检事业、标准化工作的重点,策划和组织重要标准的宣贯图书,以提高我国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为宗旨,开发政府推动、媒体关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标准科普图书。
(六)标准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1、研究制定我国标准化人才培养政策,逐步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紧密结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标准化人才培养政策,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高级专家的培养;加强标准化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拓展标准化基础理论范围,搭建标准化理论框架,开展标准化经济学、标准化管理学、标准化工程学项目研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标准化学科建设,研究和建构适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涵盖中学选修课程、函授、大专以上学历和学位教育、在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各类型的标准化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体系。
2、探索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探索建立初级、中级、高级资格的标准化工程师培养体系,培养标准化工程师队伍。
3、出台国际标准化组织高层领导职务后备人才培养方案。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优势领域,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支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中高层管理职务以及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组召集人的专家队伍。重点针对我国现在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中的秘书、主席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使其成为熟悉专业技术、熟悉标准化方法、熟悉国际标准制定规则与程序,外语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
(七)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建设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标准化工作者、科研机构、质检机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可行的服务。
1、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系统及资源库建设
(1)建立国家标准化资源服务系统及资源库。国家标准化资源服务系统由国家标准档案电子化系统、行业及地方标准备案信息系统以及企业标准审查信息系统等组成,设计开发热点领域标准制修订资源模块,开发专用数据传输、交换接口。资源库包括:国家标准草案、报批稿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各阶段文本数据库;国家标准修改单信息,国内标准备案信息等数据库;国家标准全文资源库和电子、机械、化工、林业等行业标准全文资源库。
(2)建立国际标准化资源服务系统及资源库。国际标准化资源服务系统由国际标准草案、文本和技术文件的收集与服务系统,国际标准草案投票系统,国际标准专家数据库系统,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信息数据库系统和国际标准化工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组成。资源库包括:国际标准草案、国际标准题录数据库、国内外标准化专家数据库、工作文件题录及全文资源库等;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全文资源库;美、英、加等主要贸易国家的国家标准全文资源库;ASME、ASTM、UL、IEEE等国外专业学/协会标准全文资源库。
(3)建立WTOTBT/SPS资源服务系统及资源库。WTOTBT/SPS资源服务系统由动态信息(如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采集系统,整合、加工和处理系统组成。资源库包括:国外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法规草案全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重点产品和主要国家的市场准入要求、TBT有关的各国技术法规最新动态等资源库;国外主要贸易国有关农业、食品安全标准和技术法规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资源库。
(4)建立中外双边标准信息平台。与主要贸易国建设双边标准信息平台,建立便捷的获取相关国家最新标准信息的渠道,促进标准信息资源共享。获取和交换相关国家的标准信息,进行翻译、整理和加工,整合到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资源库中,并通过标准资源服务门户为企业、质检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5)建立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门户。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门户直接面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等各类用户提供“一站式“标准信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标准信息集成检索、热点领域信息门户、信息定制服务、知识服务、标准文献咨询服务等。平台提供线上静态信息支持和动态、及时的综合专家咨询和科研攻关支持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提供支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
(6)建立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实施评价系统。建立完善的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形成覆盖全国的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体系和可靠的平台运行机制。建立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服务管理考核评估方法,实现对资源服务平台运行的绩效评估。
2、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及信息中心基础建设
(1)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分为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建设、统一数据交换请求平台建设、统一标准化数据资源存储平台建设、统一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统一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等五部分。系统基础软硬件设施建设包括: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系统管理软件等系统软件及服务器、路由器等硬件设备;建设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对平台所有用户统一管理;建设资源集中的存储管理;建设集中的系统安全管理,建设系统防火墙系统;建设系统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站防篡改系统。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基础建设。为保证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项目的顺利开展,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信息中心专业机房及办公区域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