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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设立行政复议处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湘银(1990) 395号文《关于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成立行政复议处,与金融管理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人员编制在总行批准你行的“三定”方案中的职能处室和机构编制数内调剂解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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