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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
  你集团《关于呈请批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报告》(一重集济发(2001)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的办法。
  二、核定你集团2001年实现利税基数为4049.8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5911.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6。
  三、你集团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集团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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