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1)宜执字第X号
刘某:
申请人刘某申请执行(2011)宜执字第X号借款合同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吴某、黄某已于2012年4月27日按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