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申请人何某与被申请执行人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某,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湖南省道县人,住(略)。

被申请执行人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湖南省道县X镇XX村X组。

本院在执行(2011)道民初字第X号何某与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何某与被执行人唐某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已执行完毕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道县人民法院(2011)道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审判长何某艳

审判员周某改

审判员蒋顺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黄嫘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