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上诉人黄某因诉武汉市物价局(以下简称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行政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物价局。

上诉人黄某因诉武汉市物价局(以下简称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武汉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岸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12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1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黄某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上诉人黄某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黄某撤回上诉。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上诉人黄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赵畅

审判员姚建勇

审判员曹波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王杨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