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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某与湖南某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2)常执字第X号

湖南某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粟某申请执行湖南某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粟某的执行申请,依据常德仲裁委员会(2011)常仲裁字第X号裁决书于2012年1月16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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