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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曲某某与被告河南中州集团南阳兴全运输有限公司、被告潘某某、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及第三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

原告曲某某,男,生于1970年3月6日,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海中,南阳市卧龙区梅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河南中州集团南阳兴全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某甲,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某乙,女,生于1977年3月6日,汉族。

委托代理人高某某,男,生于1974年4月1日,汉族。

被告潘某某,男,生于1963年9月9日,汉族,农民。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河南南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公司职工。

第三人唐河县泗洲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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