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隆回县农机公司:
黄某申请执行与隆回县农机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0年12月9日立案执行。于2010年12月9日将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1)邵中法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