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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曹某与被告永兴县康美妇产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

原告曹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永兴县人,农民。

委托代理人邝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永兴县人,农民。

被告永兴县康美妇产医院。

住址:永兴县X镇永兴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某,任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某器,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住址:郴州市X区罗家井X号。

法定代表人黄某,任该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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