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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市某某公司)诉被告株洲市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原告株洲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法定代表人文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尹某某,湖南某某(略)事务所(略)。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株洲市某某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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