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沈中民(3)合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某乙,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杜晋安、周某,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万达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丁某某,该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