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山汇源煤炭地下气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建民,北京市中孚(略)事务所(略)。
委托代理人李霄鹏,北京市中孚(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醇油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X街X号院X号楼明湖大厦B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