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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人李某某因与被申请人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李某某(原审原告),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旬阳县人,个体户。

委托代理人周成宽,陕西智圣(略)事务所(略)。

被申请人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

法定代表人肖某某,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先进,湖北谷伯(略)事务所(略)。

被申请人吴某某(原审被告,又名吴X),女,X年X月X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

申请再审人李某某因与被申请人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吴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8)旬民初字第988号民事调解书,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26日作出(2009)安民监字第21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8年11月3日,原审原告李某某起诉至本院称,2008年9月18日经人介绍从吴某某处购进大米12.4吨,22日运至原告处。其中大袋为谷山香牌,378袋,25千克/袋;小袋为香米王牌,400袋,10千克/袋。货款及运费价格为1.43元/斤,总价款35464元,直接交付货物承运人吴某某。卸车时,工人感觉米袋发热厉害,吴某某解释新米刚加工出来,发热正常。原审原告将一部分大米卸在门市部便于销售,一部分存放库房。10月8日左右,部分客户反映在其门市部购买的大米存在发黑、变霉、结块等现象,当即查看库存大米确与客户反映情况一样,同时与原审被告进行联系,原审被告不予解决。后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依法扣押封存。10月23日原审原告与旬阳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处协调处理无果,开支交通、住宿等费用。请求判令退还大米款35464元,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

原审被告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辩称,我们诚意解决问题,撇开吴某某直接解决此事。吴某某未作答辩。

本院原审查明,原审原告起诉情况属实。

本院作出(2008)旬民初字第988号民事调解:一、原告李某某购被告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米,因质量问题由原告李某某将大米运被告处兑换,其中大袋谷山香牌每袋23.5公斤,小袋香米王牌每袋8.5公斤。未拆包装袋的按袋退货,已拆袋的按实有重量退货。原告退货时被告立即向原告发货。二、被告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愿给原告李某某承担4500元的损失;原告退货时被告用大米折算成4500元损失款一并给付原告李某某。三、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承担。

李某某申请再审称,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物品不能自行处理,原来的调解协议违法。

被申请人湖北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原来的调解书基本属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只是扣押,对商品未作出实质性处理。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调解是有效的。工商部门扣押的产品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原告,原告享有处分权。投资有风险,经营风险更大。当初我们已经承诺给予更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但原告缺乏处理问题诚意。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任何机关无权对抗。

被申请人吴某某辩称,原调解协议本人没有意见。原告告诉我大米存在质量问题,我便转告兴裕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他们抛开我自行协商,我只是从中赚了点运费。

本院再审查明,李某某起诉的事实属实。另查明,2008年9月17日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与吴某签订了购米协议,就吴某购米数量、质量、价款、包装、交货时间和结算方式进行了约定。后吴某将购进大米卖予李某某。原审调解时,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明确表示责任由其承担,吴某不承担责任,李某某亦无异议。

本院再审认为,申请再审人李某某发现购进大米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被申请人吴某某更换或退货。吴某某认为责任在销售方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李某某即与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原审调解时,李某某与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协议,表明李某某已放弃追究吴某某的民事责任。大米作为食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被工商部门查封后并非一定销毁,经质监等部门鉴定后视情况尚可做无害化处理。李某某主张工商部门已经销毁查封产品,但未能提供证据。原审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李某某以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物品不能自行处理为由主张协议无效缺乏法律依据,原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维持。谷城县兴裕米业有限公司的辩解意见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本院2009年1月12日作出的(2008)旬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郭景军

审判员时江

审判员马治斌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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