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盗窃罪、钟某某被控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岑溪市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梁某某(绰号大X),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3月1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2009年9月14日刑满释放回家。因吸毒于2009年11月27日被岑溪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0年1月5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岑溪市看守所。

被告人钟某某(曾用名亚X),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8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2009年9月21日刑满释放回家。因吸毒于2009年11月3日被岑溪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天,同年11月18日被解除行政拘留。因吸毒于2009年11月18日被岑溪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0年1月5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略)。现羁押于岑溪市看守所。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岑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盗窃罪、钟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0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何少涛、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2日,被告人梁某某去到岑溪市X路信用社门前,将雷某某停放在该处1辆价值人民币3420元的南雅牌二轮摩托车推到马路工商所后背钟某成屋门前。因该车未能起动,被告人梁某某便叫被告人钟某某驾驶1辆摩托车将该车拖到马路镇X村一间摩托车维修店维修,后将该车交给被告人钟某某保管使用。同日晚上22时许,被告人钟某某驾驶该车至岑溪市X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该车发还给被害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缴获被盗的摩托车1辆(照片)、书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借条、指认现场笔录、(2008)岑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2009)岑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解除拘留决定书、被告人的户籍证明、证人李某某的证言、被害人雷某某的陈述、现场勘验笔录、价格鉴定结论书以及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钟某某明知是他人盗窃犯罪所得的摩托车而帮助转移并保管使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幅度内分别量刑惩处。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钟某某在其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盘问时,主动交代其明知是梁某某盗窃所得的摩托车而帮助转移并保管使用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据上,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打击妨害司法的犯罪行为,根据被告人梁某某、钟某某各自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月5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二、被告人钟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1月5日起至2010年11月4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蓝后娟

代理审判员庞勇

代理审判员李某昌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罗天华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