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某,女,31岁。
委托代理人申跃华,河南豫上(略)事务所(略)。
被告李某某,男,37岁。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跃华,被告李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