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三和公司诉邱某侵犯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黑龙江三和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铁锋开发区(宛屯)。

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孙某某。

被告北京军海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X号X号楼X层中一西-A01。

法定代表人石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某。

被告邱某。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