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申春兰诉内黄某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一审原告)申春兰。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内黄某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县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甲。

委托代理人李某乙。

一审第三人赵某平,曾用名赵某平。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