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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你户籍市公安局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公(刑)受案字[2020]0927号案件,当事人未作出自首行为,

通告:你户籍市公安局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公(刑)受案字[2020]0927号案件,当事人未作出自首行为,存在违约事实,拟于2020年09月28日移交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在公诉前备好辩护律师或处理债务,有疑问可咨询:李 1***72306 这 是真的吗?
提问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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