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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乙丙合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仅出资(出资额是乙转让的乙的股份,乙欠我的债务抵顶的股份),我未参

我与乙丙合开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仅出资(出资额是乙转让的乙的股份,乙欠我的债务抵顶的股份),我未参加经营。为了让我同意增资扩股,乙答应给我写一份《承诺书》,如果由于经营不善,愿意替我承担扩股后,我在公司应承担的所有责任。请问:1、如果认缴期满,股东未交注册资本公司,公司资不抵债,我是否会被以个人财产抵交认缴资本? 2.我是公司股东,但不是法人代表,不参与经营,请问除了债务责任,我还会有哪些风险?  
提问时间: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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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没有实缴出资,到时会被要求按照认缴数额实际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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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应该让乙方实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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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其他风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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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乙个人财产不够还,我会被连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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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肯定的,你需要对你认缴的数额承担责任,乙方给你的承诺只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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