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知识产权

本人化妆工作室5.24开业发出活动连续转发两天送伴娘妆。5.24上午年年加我问能不能参加这个活动想2

本人化妆工作室5.24开业发出活动连续转发两天送伴娘妆。5.24上午年年加我问能不能参加这个活动想25就来化妆,我说可以,之后她说她朋友也想参加让我通过一下。25号早上9点多用170度电卷棒烫伤了额头,年朋友,冷水处理,下楼买药膏涂抹,花费73。晚上她要求去医院检查说怕药店的药膏没有效果。25号晚上我同意让她去医院检查,表明正常医生开药我能接受,但不允许让医院乱昂贵的药。26号早上她发我医院药费清单546,我付款,医生说是深二度烫伤,额头一小拇指加盖大小伤疤。她说下周六要去复查。想咨询这个过程发生的责任是需要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都有,自认为这个活动是免费自愿参加,不应该我一人承担责任。
提问时间:2021-06-13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烫伤是如何发生的?是什么原因?
交流头像
用户
化完妆做造型卷刘海的时候发生,我发布的活动图片有写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不论免费或收费,关键是烫伤是谁造成的。如果确实是因你方原因,即使是免费,还是要承担责任和赔偿的。
交流头像
用户
是我失误造成的,所以责任是就我来承担?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是的。如果你方造成的,由你方承担。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74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34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6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