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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户,收到律师函,内容是今年五月份公司产品的委托代理人在我店里购买一瓶韩国护肤面膜膏价值30元

我是个体户,收到律师函,内容是今年五月份公司产品的委托代理人在我店里购买一瓶韩国护肤面膜膏价值30元,称该产品没经授权售卖的产品,要求我赔偿一万元当做协商条件,我的产品是从2年前批发商拿了才3瓶共66元货物,一瓶自用,一瓶刚卖出,
提问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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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保留进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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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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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二年时间,而且价值这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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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不行就可以让对方走法律途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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