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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疑家人被传销机构欺骗了,他们分享给我的资料都太多漏洞,大篇幅引用国家出台的政策和新闻相关报道,然后偶尔插入几句描述自己公司项目的话,很容易让人感觉是政策配合着他们的项目,1、这种宣称响应国家号召的企业需要什么法律资格或者证明吗?2、像他们这种拉取投资人的形式合法吗?投资人具有成为其承诺的股东的资格吗?3、像这种只有基本注册信息没有任何资质认证、行政许可,知识产权等其他信息的私营企业具有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消费服务平台的合法权利吗?4、政府如依据《采购法》采购他们的“公共服务体系”双方需要什么法律证明或者相关程序?5、【项目体系联盟体系、公司体系、公司化运作,购买``公司的软硬件设备和知识产权搭建管理平台,总部负债评审、立项、论证、建设、运营工作,基层社区只提供服务。平面合伙人机制,省级1亿,首付3000万,地市3000万,首付1000万,县区1000万,首付500万,社区300万,首付30万。政策资本10倍配套,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再升值10倍。】这种体系的合伙人机制正常合法吗?6、【项目投资期18个月内,享有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增量价值的333%的固定资产增值收益和平台建成后,连续15年2%到10%的服务费收益。投资期,基础投资300万,10倍政策红利配资3000万,按照333%固定资产收益率计算,收益额为1亿元,投资人享有6%的股权,收益分享600万,15年运营期,按照65折集团股权回购,直接收益6000万,即20倍收益。平台建成后,每一笔在平台上产生的流水都产生2%到10%的服务费,按照2020 年人均收入翻一番,消费资本拉动内需和“平台之外无交易”,每年将产生巨大的收益。另外,投资者作为乙方还可以对合同进行合法的交易和股权转让,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交易双方自愿自主的情况下,自由退出。】 这种宣传合法吗?有法律依据支撑吗?